更新时间:2024-05-22 11:30
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,美国总统任期4年,可以连任一届。 一般称为:Mr. President(总统先生)。美国总统(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)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,同时是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领袖与三军统帅。
资料:美国总统继任顺序
美国总统继任顺序(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line of succession)定义了当美国总统因故发生缺位时,应该由谁继任其职务。
根据1947年通过的“美国总统继任法案”(此前曾有1792年总统继任法案和1886年总统继任法案),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,将由副总统、参众议会议长及内阁成员,依以下的顺序依序递补,而内阁的排名顺序基本上以内阁职务的成立时间为准。
6、美国国防部长
7、美国司法部长
8、美国内政部长
9、美国农业部长
10、美国商务部长
11、美国劳工部长
12、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
13、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
14、美国交通部长
15、美国能源部长
16、美国教育部长
17、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长
18、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
由于美国法律规定美国总统必须是由本土出生的美国公民来出任,因此继任顺序成员中若有移民归化美籍者时,将会自动跳过顺位到下一位。
小布什任内成立的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,原本依照惯例,排名在最后一位,但2003年6月27日参议院已经提议修法,将排名改列于司法部长之后,但尚未经过众议院同意。
另外,处于进一步完备美国在国内遭遇重大不测时的政治准备预案,有提议将美国驻英、法、中、俄的大使也加入这一名单的呼声。